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建设的有关精神,切实保障《轮胎循环利用行业自律公约》有效实施,加强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经协会九届六次理事会暨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成立常设性的自律工作机构—行业自律办公室。现将行业自律办公室组成成员公布如下:
主 任:中轮协理事长 李卫东
副主任:
中轮协副理事长 王万友
中轮协副理事长 易泽文
中轮协副理事长 王报林
中轮协秘书长 刘绪林
成员(2名):
中轮协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 段连花
中轮协法律顾问 刘洪涛
